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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道翻車案造成重大死傷,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院長陳瑞杰昨天呼籲「政府應立即推動乘客強制繫安全帶」。他指出,翻車案死者幾乎都摔出去致死,有位患者肋骨雖斷十二根,因為留在車上未被甩出,至今仍有存活機會,考量經濟性、時效性,強制繫安全帶最立竿見影,能大幅減少死傷。高速撞擊的力道,一般人可能難以想像,或許可以將時速60公里視為撞擊生死線。陳瑞杰說:「車輛時速超過60公里以上,身體的承受撞擊力是平常的10倍」60公里在急診上是重要的外傷機轉點,車速60公里以上稱為高速車禍,雖然60公里以下車禍,仍會造成死傷,但撞擊力低於60公里以上的車速。60公里以上的車速,一旦受到撞擊,依照質量不滅定律,中間若是沒有任何緩衝,造成的10倍力量將全數被身體吸收,若以肝臟為例,撞擊當下連接肝臟的鐮刀狀韌帶將立即斷裂,肝臟也可能裂開。● 有無繫安全帶 差別就是生與死陳瑞杰說,待在一輛正在移動的車子內,自保的方式只有「安全帶」跟「安全氣囊」,一般轎車比較容易做到這兩項,大多數的遊覽車只有安全帶,但除司機外,有誰會繫安全帶?這邊來看一下1998年時福特汽車的側翻撞擊測試影片(影片來源:Youtube):影片中可以看到,車中的假人遭受撞擊後,在車內先受反作用力撞擊,於車廂擠壓,再因車身解體、彈出車外撞擊地面,肢體破碎的慘況。若是沒有安全帶及安全氣囊的保護,撞擊後飛出車外,讓身體受到直接撞擊,致死率高;相對於留在車內的傷者,存活率則高達百分之卅以上,有繫安全帶者比沒繫安全帶的存活率更是多上三分之二。北市聯醫和平婦幼院區急診醫學科主任簡立建指出,車禍撞擊時,力道大多由安全帶吸收,雖說有繫安全帶,仍可能發生肋骨拉傷、肋骨骨折、腹腔內腸子、肝臟或脾臟鈍挫傷;但若不繫安全帶,臨床上最常見頭部撞向玻璃,造成嚴重頭部損傷、頸椎斷裂、甚至死亡,日前的國道五號翻覆意外釀30餘死即為一例。● 大客車設安全帶 需落實管理 台灣從2006年強制大小客車,每個座位都必須要設置安全帶,但是上車後乘客是否有強制繫安全帶,未落實管理,特別是大客車、公車,最多只有一張警語,讓乘客對於法規毫無意識感。陳瑞杰說,近年來,台灣發生多起重大遊覽車翻覆事件,結構、車型都需要改革性的檢討,醫界能做的只有不斷呼籲「上車一定要繫安全帶」,才能降低翻車、車禍劇烈撞擊後的致死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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